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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21批次不合格样品 涉及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时间:2021-03-10来源:飞测生物点击量:

  3月4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8大类食品83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3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

  4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贵州星力城乐品鲜活商贸有限公司富源分店销售的韭菜、南明区德伟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米椒、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民生路集贸市场蔬菜93、94号摊位(经营者:黄建明)销售的山辣椒。

  镉是一种环境污染物,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会蓄积在体内,损害肾小管和肾小球,使肾脏发生慢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限量为0.05mg/kg。新鲜蔬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在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还有1批次为:贵州咏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凤冈县禽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溪皮蛋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以Pb计)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可能危害神经系统等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皮蛋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0.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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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施秉县马溪清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施秉县佛顶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马溪清泉包装饮用水;施秉县胡开兰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施秉县双龙山泉水厂生产的龙塘清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黔水叮咚饮用纯净水;标称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黔水叮咚山泉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还有5批次样品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威宁县味谷登川菜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毕节陈厨卤面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毕节陈厨卤面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凯里市杨老弟酸汤牛肉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瓷碗)、凯里市网乔面粉饺子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3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清镇市何娟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兴仁县兴旺商贸有限公司广场店销售的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另1批次为:桐梓县福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精品柠檬检出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多菌灵又名棉萎灵、苯并咪唑44号,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中因真菌(如半知菌、多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多菌灵在柠檬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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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新蒲新区虾子镇惠美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山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面包;从江县开泰购物广场南下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市佳益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仁来了(果仁蛋糕);册亨县吉信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贵州亿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味面包。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发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限量为0.25g/100g。

  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望谟县周成才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贵阳市经开区伊师傅食品厂生产的酱香三明治(软式面包)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面包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两项不合格,为:贵州省铜仁锦江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检出镉(以Cd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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